今年8月,监利县委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印发〈监利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监办发〔2013〕24号)。《细则》根据国家档案局《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规定》(国家档案局9号令)的有关精神,要求县直单位、乡镇及时向档案馆移交各门类、各载体的档案。
《细则》的出台,为贯彻落实《档案法》、国家档案局9号令、《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,为丰富监利县档案馆馆藏,为档案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。(监利县档案局 法制科)